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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財神廟上市”孰是孰非

近日,“財神廟上市”的新聞在各大媒體、網絡頻頻出現,此事台中財神廟件受到了各方的質疑,尤其是道德方面的質疑。網絡一方面在放大傳統媒體的新聞傳播效應,使傳統媒體的報道為更多的人知曉和關注;另一方面,網絡也可能會成為扭曲事實的“哈台中關帝廟哈鏡”,因為出於“吸引眼球”或“擊敗競爭對手”的目的而對新聞稿件進行“再加工”。據數據統計,在千余篇的報道中,為奪人眼球有51%媒體的報道在報道標題中使用了“財神廟上市”五個字,而這樣的標題也加速了輿情的發展和擴散。

  雖然國家宗教局有關領導曾先後表示,不得將宗教場所作為企業資產打包上市。但目前對於宗教相關景區能否上市,現有法規並未明確約定,在媒體跟風轉載報道“財神廟”事件後,“曲江文旅借ST長信殼上市的資產包含財神廟”這一觀點得到了輿論的普遍認同。但事實究竟如何?恐怕不少人並沒有深究。

  隨意截取傳統媒體的稿件,添油加醋地制作嘩眾取寵的標題,使那些沒有時間詳細閱讀全文的讀者被欺騙和誤導。在碎片化傳播的時代,人們對於新聞媒體的接受程度和對待方式,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。這樣但對於想要了解事情全部的公眾顯然無益,如果我們還像過去一樣,只是單純地去相信,顯然不夠了。

  如果說這些年旅游市場被關注,是因為景點自身“看點”不斷以及公眾日益壯大的觀光需求使然,那麼將旅游景點推向市場,同時也緩解了財政兜底的“全包”壓力,據不完全統計,在國內至少有27個省區市制訂的“十二五”規劃都把旅游業作為支柱產業或第三產業中的領頭產業。

  而A股市場上含有宗教景觀資源的上市能不能上市?這個問題或許看看下面的案例,你心中自有答案。譬如:“峨眉山A”則在其年報中寫道,“一切以經濟效益為中心,一切以創造利潤為最終目的。”、“北京旅游”旗下擁有潭柘寺、戒台、靈山、妙峰山景區等多處旅游地的商業開發和收費權,2011年年報披露,當年旅游服務收入達到1。6億元,從上述幾項資源中獲取的收入超過1億元。

  經了解,這處景區並不叫“財神廟”,其正規名稱一直是“趙公明財神文化景區”。同時,“趙公明財神文化景區”也僅僅是曲江文旅集團資產中極小的一部分,都絲毫未披露將納入上市資產中。所以,“財神廟上市”從來都不是事實真相,既然無“廟”,也談不上“財神廟上市”,純屬傳播過程中的誤讀,而部分受眾只看到了事情的一小部分便肆意傳播擴大“廟”、“上市”一詞,顯然不和事情的發展方向。

  呼吁相關權威第三方能夠出關帝廟來對“財神廟”的身份進行更系統的澄清,解釋其是一個真正的文化旅游景區,並表明旅游景區上市後采取良好措施來保障游客的權益,那麼公眾對此類景區商網路拜拜業模式的批評,或許也會慢慢消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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