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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对包装不良货物,欠安全设施,存危害个人、他人及货物安全者,绝对要避免去作。
2、不得允讦他人乘坐在货物上,如存堆举人员上升高处时应设一稳固之板台及扶桿。
3、肇祸或故障应儘速报告上级,未确定肇事责任或故障修復前不得堆高機移动车。
4、避免通过崎岖不平,潮湿或打渭之地面,必要时需慢速行驶。
5、接近狭长道路、暗角、视线受阻等危险地带应臧速或按喇叭。
6、临时要离车,应先停止引擎,关闭电门,变速桿拨进二档,货物放下,拉紧手剎车后始得离车。
7、上下坡时不得转弯。
8、引擎熄火中古堆高機后始準加燃油。
9、除打手势外,司机身体任何部份不得伸出车外。
10、车上不准乘载他人或作为交通工具,亦不得让人从货叉或夹具下面通过。
11、工作中註意自己及他之人手、头、脚等伸进升降机、链条等机械之内。
12、随时注意预留货叉前、升降架顶端,安全架上方,车后回摆等适当空。
13、避免快速起步'紧急剎车或急转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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