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農村,一般紅白喜事都要請算命先生算上一卦,挑個好八字算命日子。17日,蕭山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由“算命”引發的糾紛:算命先生算命選的出殯日子不好,無奈賠償了“客戶”6萬元。事後,算命先生向法院以“不當得利”起訴,要求對方返還這筆錢。
“客戶”祖母過世請算命先生選“出殯日”
開庭當日,來某拄著一個小竹棍前來,他皮膚白淨,圓臉,穿一件藍色黑袖的外套。法官問話時,來某有點答非所問姓名算命,但一說到占蔔的領域卻滔滔不絕。
被告姓楊,去年12月6日,其祖母過世,於是他找到來某,希望為老人家選一個出殯的“吉日”。
來某用八卦牌占蔔,在紅色的紙上寫下了楊家人的生辰八字,夾雜一些專業術語,最後選定了一個“吉日”,稱兩天後的凌晨3時至5時出殯正合適。
當時,來某開價是4000元,由於楊某是“熟客”,經過一番討價還價,最後來某只收了1500元。
原告是位盲人,姓來,他是個算命先生,專業點的說法是從事星相業工作。他在所前鎮上開了一家店,專門幫周邊的村民“算命”。
來某師承一位很有名望的老先生,靠師傅傳下來的文本給人算命或選日子,現在師傅已不大“出山”,在周邊村民的心目中,來某的聲望漸高。
“吉日”竟然“大凶”錢沒賺到倒賠6萬元
出殯日確定後,楊某通知了所有親戚,老人過世的“豆腐飯”就擺了40多桌。但當天做法事的道士發現,出殯當天是“重喪”日,這在當地是很忌諱的,據說出殯後會有另一位家人跟著去世。
楊某找到來某討說法,來某承認算錯一個節氣,導致日子算錯了,於是重新算了一個出殯日,就是推遲一天。可楊某不干了,出殯日推遲意味著喪事成本增加了 不少。“這樣酒席得多辦一天,按每桌1500元的標准,算上煙酒錢一天花費得10萬元。”最後,經過中間人協商,來某答應賠楊某6萬元。之後,來某分兩次 將錢給了楊某,並收到了一張收據。
事實上,來某是不服的,他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楊家退還6萬元,訴由是“不當得利”。
開庭當天,來某稱,當時楊某一方來了很多人,拍桌子要他賠錢。“我眼睛看不見,萬一被他們打怎麼辦,只好答應賠償要求。”事後,來某還以楊家敲詐勒索為由報了警。
但楊某大聲反駁:“當天我們只有3個人去,今天都叫他們出庭作證,並沒有威脅你,你老婆還給他們泡茶喝呢,6萬元是你自願付的。”
此類糾紛已有先例多以調解收場
庭審現場,雙方圍繞被告所取得的6萬元是否系合法取得、原告主張以不當得利要求返還能否成立等爭議焦點展開。
楊某的代理律師表示,來某是專業算命的,再加上當地有這種習俗,所以可以說來某是服務提供者,類似一個商家;楊某就是消費者,應當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來認定,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讓消費者有損失,就該賠償。
法官沒有當庭作出宣判。
那麼,算命先生算錯卦,究竟該不該賠償?
對此,法官表示,星相(算命)還不是國家法律所認可的職業,恐怕難以以消費者和商家的情況來看,況且,來某也沒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。
有律師則表示,算命看風水等引發的糾紛極少,但共同點是非常難處理,因為這個領域缺乏科學支撐,很難得到權威部門的認定。說算命先生算得不准,一般都是以調解收場。
其實,類似的案子去年蕭山法院也有過一起。有戶人家拆房建房都請了風水先生,結果建的新房沒過半年,上門女婿就暴病而亡。家人一致認為責任在風水先生,後來逼著對方拿出了2萬元作為賠償。
案子最後在法官的主持下調解結案。調解結果是,風水先生說那2萬元不要了,算是他自願補償,但對方要確認其家中事故不是自己看風水所致。
- Jun 25 Tue 2013 10:42
賠了“客戶”6萬元算命先生提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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